十七、基督徒應有的金錢觀
【主題經文】
小兒子對父親說: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(路15﹕12-14)
【引言】
- 有人說:教會不應常談論『錢』的事情
- 但聖經常常談論『錢』的事情﹕300次(金子、銀子),200次(財貨、財利、財寶、財物),100次(金錢、銀錢、錢財、錢物)。
- 耶穌基督也常常談論『錢』的事情
1、看得太重和看得太輕
(1)看錢太重
就用比喻對他們說: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,自己心裡思想說: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 藏,怎麼辦呢?又說:我要把我的倉房拆了,另蓋更大的,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 糧食和財物,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:靈魂哪,你有許多財物積存,可作多年的費用,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!神卻對他說:無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靈魂,你 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凡為自己積財,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,也是這樣。(路12﹕16-21)
- 財主對錢財的有限無知
- 財主對生命的快樂無知
- 財主對生死的意義無知
- 處理『重要』的錢財,不能隨意,不能隨波逐流,必需深思和研究
(2)看錢太輕
小 兒子對父親說: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 蕩,浪費資財。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,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 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(路15﹕12-16)
- 小兒子從來沒有為錢勞苦
- 小兒子因此只有看錢輕易
- 因為看錢財太輕易,就會浪費耗盡